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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6-05-11 10:14:46    阅读次数:256    保护视力色: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所: 

  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建立以来,受到了全省青年律师的广泛关注,为充分利用好青年律师人才库资源,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招募第二批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我省连续执业二年以上,条件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执业经历限制;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社会公信度,声誉良好;

  3.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在律师业务领域拥有专长或业绩突出;

  5.已在库成员无需重新报名。

 

  二、申请方式与材料

  申请方式分为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推荐(自荐)律师填写相关材料并经所在事务所签署意见后,报至宣城律协。

   三、提交材料:

  1.省律协青年律师人才库推荐(自荐)表;

  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有关受表彰获奖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和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5.律师业务领域专长或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例如由申请者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代理词、辩护词等,署名的论文、书籍等);

  6.其他相关材料。

  推荐(自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或自荐个人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所有材料按A4标准纸规格装订,装订顺序如上述提交材料顺序,同时要有封面及目录。

 

  三、时间安排

  (一)推荐(自荐)

  5月30日前,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所将推荐的律师材料报送至宣城市律师协会,由宣城律师协会统一报送。

  (二)初审

  6月15日前,省律协对报送材料完成初审;

  (三)测评

  6月30日前,通过审核评议,省律协最终确定进入青年律师人才库的人选。

  (四)公示

  7月5日前,在安徽律师网上公示首批省律协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领会工作意义,准确把握通知内容,精心组织报名,把握好工作节奏,按时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二)注重宣传

  青年律师人才库的是省律协青年律师培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扶植青年律师发展、构建青年律师成才机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向广大律师积极宣传本项工作意义,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积极营造行业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同时保证青年律师人才库充足的后备人选。

     联系电话:301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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