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省律协采取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本届省律协共设置19个专门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详见附件一)。现正式开展委员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委员
1.连续执业5年以上;
2.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规则;
3.具备申报专门委员会所需的职业素养及专业水准;
4.女律师委员会委员应当由女律师担任;
5.“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于其工作职能的特殊性,人选以律师行业管理人员为主;
6.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人选,限于应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政府参事。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
1.在律师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和业务交流活动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较大影响的法律事务;
3.从事律师执业三年以上(有特殊专长可不受限制),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4日至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律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同意推荐;
2.认真如实填写打印报名表:《安徽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附件二)、《安徽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附件三)。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省律协业务部邮箱:ahlxywb@163.com;
3.将打印好的表格(必须打印,加盖公章)、相关领域研究文章复印件、办理的典型有影响案件(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荣誉证书聘书复印件一并邮寄至省律协业务部。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委员产生方式
省律协临时设立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两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专”人员产生的有关具体工作。
(一)专门委员会
1.每个专门委员会设委员10-20名,原则上每市1名;
2.主任委员原则上由省律协会长、副会长担任;
3.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两专”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提名,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其他委员人选由“两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愿申报及各市律协推荐情况,结合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实际直接确定。
(二)专业委员会
1.各专业委员会设委员20-40人;
2.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通过竞争选拔产生(报名通知和竞选方案另行发布),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副主任委员人选由主任提名,经“两专”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其他委员由“两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直接确定;
3.报名可以填写三个志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如因客观原因未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委员会,依次调至其他志愿专业委员会。
四、有关说明
1.请各地律协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汇总报名材料,统一报送;
2.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担任同一专门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委员,但其中有1人担任主任委员的不受此限;
3.一名律师最多可参加两个专业委员会;
4.一名律师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专门委员会(女律师、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除外);
5.如专业委员会报名人数超过40人或低于10人的,“两专”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报名律师意愿、业务特长、区域分布等因素,调至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12层省律协业务部
联 系 人: 陈 宁、霍元飞
联系电话: 0551-62643093、 62642939
附件请在省协会网站下载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