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暨党史教育动员培训会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5楼1506室 

电话:0563-3019859

信箱:xcglk2006@126.com

投诉电话:0563-301985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公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8 14:57:56    阅读次数:654    保护视力色: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对我市公职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17号)、《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7〕82号)等规定,今年3月至4月我市将开展2017年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省司法厅依法许可的公职律师(2018年1月1日后新申领律师工作证的不参加2017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办理法律事务情况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的情况;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论证的情况;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的情况;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

(5)为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调解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涉及党政机关的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

(6)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

(7)承担所在党政机关交办的其他职责情况。

(二)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就公职律师在考核年度工作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及等次,3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材料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根据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报送的考核材料和考核意见对公职律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四、年度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双面印制,样表见附件1);

2.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3.单位公职律师花名册(样表见附件2);

4、未参加2017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3);

5、2018年新领律师工作证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4);

6.履行会员义务证明(完成律师在线学习证明、缴纳律师协会会费证明等)。

上述材料须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类花名册一律用EXCEL表格填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会同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认真总结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情况,结合年度公职律师履职情况,客观、公正的为公职律师工作作出评价。

(二)对不参加考核或不再执业的律师,各单位应出具证明,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如有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通报所在单位追究责任。

(三)各市直单位统一报送本单位所辖公职律师考核材料,不接受公职律师个人申报材料。各类年度考核材料电子版请报送至市司法局公律科邮箱(xcglk2006@126.com),联系人:束龙霞,联系电话:3023962。

附件:   

   附件1.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2017年度安徽省公职律师花名册.xls

附件3.未参加2017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2018年新领律师工作证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5.宣城市律师协会会费缴纳方式及标准 

缴费账户

开户名称:宣城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宣城市徽商银行鳌峰路支行

账号:2610101021000128988

请注明:姓名、缴纳律协会费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