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搭建实习人员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平台,近日,宣城市律协制定出台《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对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做了重点规定。
办法要求,自七月份起,凡在本市申请实习的人员,统一安排到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实习30天,实习届满由当地法援中心根据实习人员值班表现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法援中心实习考核评分标准表》,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执业纪律四方面对实习律师参与法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分结果纳入实习人员实习考核成绩,作为实习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办法对实习人员在法援中心的实习内容、文明礼仪、遵守制度纪律等方面亦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