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律协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充分发挥协会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为出发点,通过竞争选拔,把在相关专业领域业务水平高、有影响、热心公益并能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的律师选拔出来,担任专委会领导,进一步完善协会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提升协会业务指导水平,扩大行业对外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兼顾工作连续性
三、竞争选拔岗位设置
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司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参加竞争选拔的条件
参加竞选的人员除符合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条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执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
五、组织机构
(一)竞争选拔工作委员会
主 任:夏建军
委 员:甘金林、李有胜、桂林、钟云、陶厚清、曹静、彭方和
(二)办事机构
竞争选拔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竞选工作的协调与联系。
六、竞选演讲及答辩(5月12日)
1.下午14:00-14:30 主任委员候选人报到,抽签决定竞聘顺序。
2竞选演讲时间为下午:14:30—16:00
3.竞选者每人作3—5分钟的演讲(个人在该领域的成绩、对该专业委员会四年的活动规划等);
4.演讲结束后,接受竞选工作委员会的提问,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竞选工作委员会依据演讲答辩情况及竞选者提交的书面材料所反映的,进行打分,并确定拟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人员名单。
七、其他事项
专业委员会主任报名人选只有1人,由竞争选拔工作委员会考核确定主任人选,报常务理事会通过。
没有按照时间报到参与竞选的,视为放弃主任竞选。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