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第二次招募公告》
时间:2017-02-07 10:58:42 阅读次数:330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以下简称“辩护团”)自2016年成立以来,辩护团成员认真承办省高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在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创新了经验。为进一步充实辩护团力量,省法律援助中心与省律师协会决定开展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第二次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面向合肥城区律师事务所,招募100名左右刑事辩护律师;
(二)面向省内其他地市律师事务所,每市定向招募5-10名刑事辩护律师。
二、招募条件
(一)申报律师应执业三年以上且近五年办理过5件以上刑事案件。
曾担任过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民警、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或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的律师,可适当放宽执业年限与办案数量要求。
(二)自愿遵守《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运行管理规范》(见附件3)。
(三)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其他律师职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被处罚处分的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律师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律师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请登录安徽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安徽律师网”下载打印报名材料,注意将《辩护团律师须知》(见附件2)打印在《辩护团律师申请表》(见附件1)背面,详细填写《辩护团律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曾办理过的刑事案件证明材料及职业经历资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供。
(二)律师事务所审核:报名材料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盖章同意后递交或邮寄到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
(三)管理机构审批:省法律援助中心与省律师协会根据律师申报材料,综合研究律师的执业年限、办案经历及专业需求等因素择优录取,录用名单将在安徽律师网、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报名时间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2月17日下午5:00结束。
五、联系方式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43号四联大厦14层。(长江路和金寨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王冠忠、朱曼姝。
咨询电话:0551-62818027、62848762。
附件:1.《辩护团律师申请表》;
2.《辩护团律师须知》;
3.《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运行管理规范》。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 安徽省律师协会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