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宣城律师论坛和辩论赛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师协会今年工作安排,拟举办2016年宣城律师论坛和律师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2日(周六)全天,10月21日下午报到。
二、活动地点
泾县桃花潭畔假日酒店(暂定)
三、参加人员
1、律师论坛论文作者;
2、参加律师辩论赛的辩手;
3、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总支支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律协工作人员;
4、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公律科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负责人;
5、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泾县全体执业律师、其他县市区自愿参加的律师。
四、活动内容及方式
10月22日上午举行律师论文交流、下午举行律师专场辩论赛。
评选优秀论文8篇、优秀辩手3-4名(按每场1名确定)及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律协联络组于9月15日前组成辩论队,并报送参加辩论赛的队员名单(每队队员3名、预备队员1名);9月20日前,完成辩论赛辩题及对阵抽签(辩论规则于抽签时,一并公布);
2、请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及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备,积极参加此项活动。清楚认识到开展律师论坛及辩论赛活动对发展律师队伍,提升业务素质的重要作用。
3、联系人:束龙霞 联系电话:3019859
宣城市司法局 宣城市律师协会
2016年9月7日
附:1、2016年度律师辩论赛辩题
辩题一:对律师中的“死磕派”行为,您是怎样看?
正方:支持
反方:反对
辩题二:某晚,一独自在家的留守村妇被歹徒强奸;第二晚,歹徒又闯入留守村妇家对其进行强奸,这次强奸后,留守村妇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分析认为第三晚歹徒去的可能性极大,决定第三晚在留守村妇家蹲点守候,待犯罪嫌疑人欲着手犯罪时,让留守村妇发出暗号。在干警授意下,被害人决定配合。第三晚,歹徒果然来了,留守村妇根据民警事先拟定的计划,待歹徒落入警察的设计圈后,发出暗号,警察涌入将歹徒抓获。
正方:警察的这种侦查取证的手段合法
反方:警察的这种侦查取证的手段不合法
辩题三:酒店为顾客无偿提供酒后代驾,顾客在乘坐代驾车辆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伤,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方: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反方:酒店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辩题四:2010年2月,某政府将某段公路改建施工工程发包给A公司。同年3月,A公司与刘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一份,约定A公司将上述工程发包给项目承包人刘某施工。刘某在施工过程中雇请了邓某在工程中从事运输及部分人工工作。2013年9月,刘某向邓某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今欠到邓某人工工资及运输费共计陆万捌仟伍佰元整(68500.00),等本工程验收合格决算后立即付清”,并加盖A公司资料专用章”,但该欠款一直没有支付。2016年9月,邓某以A公司、刘某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刘某给付工资款。
正方:A公司应对邓某承担支付责任
反方:A公司应对邓某承担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