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关于“创建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律师等社会力量在职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5月26日,省总工会、省司法厅成立了“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并为“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书。成员由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工会公职律师和劳动争议仲裁员等担任,共计37人。团长为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许晓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沙奇志。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行业管理指导,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在省总工会机关设立工作站。
我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李有胜律师,多年来一直热心公益、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被聘为“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员。这是我市律师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热心公益、爱岗敬业的精神体现,传达了我市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中的正能量。
6月18日,李有胜律师专程到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工作站参加了一天值班,对前来咨询、请求法律援助的职工,现场接待并给予帮助,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法律服务为人民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