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的要求,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将在近期召开党总支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
二、主要内容
1、个人或支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完成法律援助、涉法信访等好的做好,以及在法律服务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2、对律师协会意见和建议。
3、对律师协会党总支意见和建议。
三、要求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有书面发言材料;
2、结合市律师协会统一下发的征求意见函,做好资料收集。
3、各支部会议前可召开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疏理支部情况,整理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