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暨党史教育动员培训会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5楼1506室 

电话:0563-3019859

信箱:xcglk2006@126.com

投诉电话:0563-301985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和律师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09 11:16:30    阅读次数:585    保护视力色: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及省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市局将于近期组织一次全市律师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中下旬,市司法局成立检查组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和听庭评议;举行座谈调研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先期组织自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

查看法律顾问登记簿

    2.律师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社区律师”工作台帐,包括工作日志、接访走访记录、宣传资料、法制课讲义、调解卷宗以及案件材料等。

3.信息化应用情况

主要检查基础数据维护、信息报送、案件录入、相关信息录入电子签章和法律文书使用记录。

4.档案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业务案卷、财务资料和其它文件资料的立卷、行文、传阅、归档和保管情况等。

5.事务所内部管理等:包括合伙人会议、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律师“两学一做”学习笔记、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律师投诉、走访委托人和法律顾问单位工作等记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开展情况和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学习情况。

三、调研内容

1律师事务所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如何做大做强律所品牌,如何开展专业化建设等;

2、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管理和培训等;

3、县域律所及青年律师的发展探索。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查阅资料、网络检查和实地察看和听庭评议的等方式进行检查。

各县(市)区司法局采取以上方式,对五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出并予以纠正;对不能立即予以纠正的,要分析、查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指导律师事务所抓紧时间予以纠正。在组织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声像资料的留存。

各律师事务所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对照以上内容,逐条对照开展自查,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予以纠正。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务必对此次检查务必予以重视,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在自查过程中负总责,确保检查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走过场、形式主义。
  (二)此次检查结果将直接与下一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挂钩。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较为严重的律师事务所,要给予限期整改的处理。对整改不力的律师事务所,在下一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市局将在系统内通报全市检查结果,并抄报省司法厅。

(四)请各县(市、区)、市律师协会于5月10日前通过OA上报5月中下旬2-3名律师9(非同一天)开庭计划,市局将选择开展听庭评议。检查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