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暨党史教育动员培训会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5楼1506室 

电话:0563-3019859

信箱:xcglk2006@126.com

投诉电话:0563-301985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文件通知>

转《关于开展安徽律师行业发展历史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2 10:10:38    阅读次数:307    保护视力色:       

关于开展安徽律师行业发展历史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展现安徽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建立起保护律师行业发展史料实物的制度,经研究,决定筹建安徽律师行业发展陈列室,根据筹建方案,需向全省律师征集有关律师行业的历史资料(实物和图文资料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首次征集时间自2017年3月至5月

    二、征集内容

主要是反映安徽律师工作发展、改革、成果的史料、实物和照片。主要包括:

1.安徽律师发展历程中的相关文献、政策文件资料、照片、实物、音像资料;

2.不同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匾额、工作证、各类证书 (特别是荣誉证书 )、制服 、公章、徽章、奖品等实物;

    3.有重要价值的不同时期 (特别是早期 )培训、讲座 、会议、文娱、体育、竞赛、交流学习、政治学习等活动的照片和实物; 有代表性的律师行业的刊物、著作以及文献等;

4.各个时期重要新闻媒体对全省律师工作成就、重大事件的报道材料;

5.其它具有史料价值的文字、声像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于捐赠史料、实物的律师事务所(单位)和个人,列入捐赠集体和个人名册留存,由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2.复制翻拍。对征集原物确有困难,能够积极提供线索的资料和实物,各市律协可利用复制、翻拍、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印并上报给省律协,也可由捐赠者本人(亲属)自行翻拍扫描成电子文档。

四、其他事项

1.所征集的历史资料将在陈列室保存、展出,并注明史料提供者信息。

2.史料、实物提供人请配以文字说明 (视频、音频、照片类史料最好能提供电子版),并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陈列室对采用的史料、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3.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宿松县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史料、实物的收集整理。

4.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 5月20日前将实物和图文资料以及相应的登记表(样表见附件)送至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贾明桂  纪永德  朱艳

联系电话:0551—62643037,62643916,62643139

邮箱:lawyerah@163.com

   

  附件:安徽律师行业发展陈列室征集资料登记表

 

                              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安徽律师行业发展陈列室征集资料登记表

提供人姓名

 

 

 

(拍照示图)

联系方式

 

资料名称

 

资料类型

 

资料说明(300字以内):

说明:1.资料类型对照通知的征集内容,注明史料或实物名称;

      2.提供资料能够制作电子照片的请粘贴照片至本表内;

      3.资料说明须说明资料反映的具体内容、重点突出,如时间、地点和活动的主题、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