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暨党史教育动员培训会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5楼1506室 

电话:0563-3019859

信箱:xcglk2006@126.com

投诉电话:0563-301985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工作动态>

“1+1”法援志愿律师协同检察机关考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时间:2017-10-20 08:10:20    阅读次数:272    保护视力色:       


2017年8月8日,我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郭兴进律师接受指派,为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庄浪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近日,郭兴进律师协同当地司法所、庄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中心,配合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开展了回访考察。

新刑诉法为加大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特别规定了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成为一大亮点。而监督考察是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过程中最关键、核心的部分,如果监管不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旦接触不良诱惑,也很可能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协调辩护律师协助开展考察帮教;委托司法社工组织、未保委、嫌疑人所在社区等机构,监督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履行义务;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虽处于诉与不诉的不确定状态,没有被确定为罪犯,但接受考察的目的与社区矫正的目的有共同之处的情况,与县司法局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矫正机制,由司法局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管理,以防止重新犯罪,降低办案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形成一支既有专业化的能力和素质,又有社会组织和代表参与的帮教队伍,最终达到教育矫治、回归社会的目的。

郭兴进律师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以及通过办案效果获得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亲属的信任,向其重申了法律相关规定,告诫其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规定报告活动情况,若离开居住地应当报批,以及需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并要求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真诚悔过,关心家庭,回报社会。

目前,该涉罪未成年人各方面表现良好,主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通过这次联合回访,使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降低了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风险,为受援地法律职业共同体办理同类案件积累了经验,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