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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

时间:2019-08-16 16:24:47    阅读次数:530    保护视力色: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兴,则中国兴。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全社会应全力以赴保护少年的合法权益。近日,在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下,宣城市律协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林茂静律师作为未成年人丁某某盗窃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成功地为丁某某争取到了附条件不予起诉的决定,让其重返社会。

    林茂静在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到检察机关查阅了案件材料,并询问了丁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了解到,丁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如对其定罪量刑的话,对其今后的人生将产生重大影响。且丁某某此次犯罪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事后也积极退赔,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对案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林茂静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附条件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在林茂静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对丁某某作出了附条件不予起诉的决定。

    宣城律协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作为未成年人的避风港,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未保委的委员们会一直在未成年人的维权道路上不断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