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律师事务所档案工作整体建设水平,最近,市司法局和市档案局联合发出通知,就今年律师事务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年内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达到省二级标准,其中2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二是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加大档案室的硬件投入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要利用档案软件管理各门类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益,把“死档案”变成“活源泉”。三是分步实施。2月份为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律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巡查,对符合条件可以申报省一级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预报。3-10月为实施阶段,其中档案管理达省二级的申报、验收工作应当在6月30前完成;档案管理直接申报省一级的申报、验收工作应在7月31日前完成;档案管理已达省二级升为省一级的申报、验收工作应在9月底完成。11-12月为总结阶段,市司法局将联合市档案局对今年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四是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和档案局要积极配合,组织力量对律师事务所开展督查,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和加大对各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在2011年度档案管理已达省二级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是否真正建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意识到位,制度健全,执行有力,效果长久,使档案管理切实成为律师事务所常态化管理的基础性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