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组织开展“服务群众、争当先锋”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决定在在律师行业开展 “服务群众、争当先锋”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现将创建先锋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初至2015年年底。
二、活动形式
以岗位创建为主体,突出党员律师作用。
三、基本标准
1、忠诚,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
2、为民,要树立执业为民理念,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
3、法治,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执业中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4、正义,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运用法律服务手段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和服务事项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诚信,在执业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做社会诚信建设的表率。
6、敬业,热爱律师职业,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坚决抵制趋利化倾向和不讲职业操守、失德失信行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延伸,是展示党员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形式,各律师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引导党员律师积极参与。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律师党支部要联系工作实际,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形成创建党员先锋岗的特色亮点,每名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各支部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党员先锋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律协党总支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指导、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培树典型,使学有先进、赶有目标,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宣城市律协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