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司〔2015〕87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领导组
组 长:周小六(市司法局调研员、律师协会会长)
副组长:甘金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有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周培军(市公律科负责人)
成 员:王祚义、徐 旻
下设办公室,主要工作是负责与政法委的联系和沟通、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委派案件的办理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周培军。
二、成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
律师库人员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
下列人员优先考虑:律师事务所主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律师,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建立本辖区内涉法涉诉案件律师库和办事机构,要积极主动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做好牵头组织和指导工作,加强汇报和请示,争取在当地政法委的领导下,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这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办好、办扎实,同时也要争取政法委的支持,解决好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的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