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是健全宏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9月14日,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余育新律师赴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富山村民委员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6月28日发布,将于2025年5月1日施行)普法讲座。
富山村全体参会人员对本次普法活动给予了积极评价,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够为村民参加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指引,提振他们参与基层治理的信心。通过本次普法活动,有效营造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氛围,提升了村民法治观念和基层组织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和法治乡村建设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