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受援人胡某赠送“正义之卫士,律师之楷模”锦旗,对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鲍宇宙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3月5日,受援人胡某来到泾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胡某法律援助申请后,当场审核材料,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鲍宇宙办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鲍律师接受指派后,与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制作谈话笔录,了解案件情况,克服多重困难,终于把诉讼材料准备齐全,诉至法院。最终法院采纳了鲍律师的意见,支持了胡某的诉讼请求。胡某拿到判决书后,非常感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下。
近年来,泾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消除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维权无门”的思想顾虑,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