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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伸援手 八旬老人享“温暖”

时间:2021-02-25 14:32:55    阅读次数:488    保护视力色:       

12月13日,为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庄浪县人民法院朱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八旬老人郭某诉其大侄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5日内返还原告赠与款12万元,支持了老人全部诉讼请求,以解决其生活急需,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八旬老人遭遗弃  生活窘困无人问    

郭老系抗美援朝老兵,今年82岁高龄,甘肃庄浪县人。复员后在新疆国企工作,已退休多年,户籍尚在新疆。

     

2010年回乡探亲时,其两个侄儿了解到老人有部分积蓄且每月还有3000余元退休金,遂挽留并承诺照顾老人生活,并鼓动老人将新疆住房出售,回庄浪县安度晚年。老人唯一的女儿已经退休,养老一直是老人的顾虑,再加上叶落归根也是人之常情,在侄儿的热情挽留和信誓旦旦的口头承诺下,老人将新疆房屋卖得60万元,回到庄浪县。起初老人一直在县城租住,雇请保姆照顾生活,两个侄儿也跑得也还勤便,想着百年之后还要依靠两个亲侄子安排后事,次年,老人赠与两侄儿每人12万元现金,以期安顿并照顾生活。其间大侄子陆续以各种名义另行向老人“借”走28.9万元,未出具任何借条。老人几年的生活费用加上已出借的资金,目前生活都已十分困难。今年4月份,大侄孙与郭老交恶,将老人撵出家门......

法援律师送温暖   救助入住敬老院

无奈之下,老人托人写了诉状请求返还28.9万借款。开庭前一天,正巧“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郭兴进律师在法庭办案,庭长临时商请提供法律帮助。由于无任何证据,且诉讼过程中其大侄子矢口否认借款事实,导致法庭虽内心确信但无法判决。庭审后志愿律师把老人送回住处,发现其目前被其外甥安顿在苹果园地头的活动板房居住,条件非常简陋,无法取暖,夜晚寒冷。为使老人能安全地度过严冬,回到镇上志愿律师立即与当地镇政府联系,被答复其不符合五保户条件,不能入住,只能自行申请入住县福利院。

志愿律师没有放弃,及时向法援中心及司法局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并积极与民政局协调。在了解到老人的现实困难后,县民政局领导经研究决定,同意对老人实施为期五个月的临时救助,以确保其安全过冬。并答复,若需长期救助,需及时将其户口迁回。

      

志愿律师第一时间到老人的住处告知其好消息,并请其外甥通知其小侄子第二天一同到民政所办理老人入住手续。谁知第二天等法援中心租车将老人从地头接到民政所,其小侄儿因害怕承担责任,竟然躲避不见,志愿律师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又亲自上门将其接到民政所,可是到了民政所后不仅不签字,反而电话叫来其两个儿子帮忙阻止,还差点动手殴打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后来经长时间耐心劝导,老人的小侄子及侄孙终于懂得和理解了法援律师的善心,自愿主动在入住协议上签字,老人也终于如愿地住进了敬老院里温暖的单间,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法律援助再帮助   维权要回血汗钱

在协调临时救助过程中,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路途遥远,无法亲身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客观原因,急群众所急,志愿律师决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代向法庭申请免交诉讼费,协商尽快开庭,法庭也一一落实。调解过程中,被告态度蛮横,仍然是“钱不退,人不管”的淡漠亲情的言语,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宣判。

        

 

关爱弱势群体人  感受法援温暖心

老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关心老人、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律师肩负的重要责任。对待每一位寻求援助的老人,志愿律师怀着一颗爱心和热心伸出援手,就是要让老人有一种“有人在帮我说话”的感觉,尽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政府的温暖。

法律与制度不是冰冷的,而是可以被实施者赋予温度。情理之间,法理之内,让群众得到应有的保障,也不会失去由爱心释放的温暖。把爱心融入到法律援助的实际工作中,心系百姓,才能让一颗颗受伤的心灵在法援阳光照耀下得到抚慰、感受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