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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14 15:58:49    阅读次数:621    保护视力色:       

申请实习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1.实习申请表(个人简历从高等教育学习开始至今不中断,时间必须精确到月)

2.实习协议(与律师事务所或所属单位、法援中心签订的实习协议、内容填写完整,需要约定实习期间相关费用)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5.承诺书(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同意书;

6.档案存放证明(本市范围内)

7.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三张;

8.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党组织关系需要转至宣城市律师行业党委;

9.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除提交1-6项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10.拟担任法律援助律师人员的实习人员,除提交1-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入法律援助机构占编人员工作的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请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将原件、复印件分开整理,一式两份。2寸蓝底照片共3张,实习申请表上贴2张。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显示不再安徽省内考的,需要先调档(填写调档申请表,身份证、资格证正副本,以上均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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